十堰网8月19日讯(陈昌荣、焦龙民):8月17日,竹山县宝丰镇某个体网吧业主张某主动到县工商局缴纳罚款及接受相关处罚。
7月25日,该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治理网吧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宝丰镇某个体网吧业主张某正在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通过调查,得知当事人于去年9月转接原网吧业主赵某的经营场地、电脑设备后,在没有取得前置许可和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持原业主的营业执照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据当事人介绍,上网时每人每小时收取费用3元,自去年9月3日至今,已获得经营额三万多元。为了使其自我教育整改,该局于7月27日对张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是至限期日为止,当事人仍未提供前置许可申办营业执照,且在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了这家无照经营的网吧,查获电脑39台,涉案金额1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