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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召开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8月19日7:34 文章编辑:李胜蓝
    十堰网8月19日讯(程贤珍):8月17日,县综治委、县司法局联合在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7个职能部门的首席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员和弘亚律师事 务所律师参加会议,这标志着该县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正式成立。
    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远飞宣读《竹山县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县综治委和县司法局领导对考核合格的首席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员颁发了聘书;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发起人代表、湖北弘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樊随庸宣读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举办法,并组织选举产生委员9名、主任1名和副主任3名,分别由7个职能部门的首席人民调解员和湖北弘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选举结果由县综治委和县司法局联合审核后行文;县司法局局长余建平就加强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作重要讲话,县综治委主任冯波宣布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举成功,至此,竹山县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正式成立。
    选举结束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委主任冯波就我县成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义、目的以及作用的发挥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该县人民调解工作已迈出了一个新的台阶,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完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体现;二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三是各行业调委会和第三方调委会要按照鄂办发[2011]8号和竹综治[2011]12号文件要求,尽快按照“五有”、“八上墙”的标准逐步完善队伍、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履行职责,调解好各类矛盾纠纷,尽快将各自工作规范运转起来,各行业调委会和第三方调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综治考核一票否决范畴;四是加大行业调委会和第三方调委会工作业务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力度,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