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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可按月领生活补助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9日9:6 文章编辑:张炳华
    十堰网829日讯(郭军):近日,竹溪县新洲乡民政所4名工作人员顶烈日、冒酷暑,纷纷到村对年满55-60周岁的退役士兵情况进行登记,确保现已年满60周岁的退役士兵能按月领取生活补助。

据了解,自81日起,该县将为1954111日试行为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人每月发放10元老年生活补助。

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其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在登记中,为提高核查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该县把从今年起(至20151231日)5年内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此次核查登记范围,使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年满60周岁以后能及时落实生活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