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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劳动监察部门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2万元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8月31日7:59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8月31日讯(党兴福、谭祥军、余晓琼):7月底,十房高速公路十二标段桥梁一工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约30余人来到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求解决被拖欠近21万元的工资问题。
案情就是命令!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进行立案,开展调查。通过深入十房高速公路十二标项目部的调查取证,确认该项目部桥梁一工区将部分工程违法转包给自然人莫某,莫某又按工种分包给李某等4个班组。由于莫某管理混乱,在工区已多支付6万余元工程款的情况下仍拖欠工人工资,此时班组与莫某因结算问题发生争议,工区不同意包工头的结算数额,也不知道真正的劳动人员身份,无法处理矛盾;而莫某等大小包工头(班组长)也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处理,拟通过大批农民工的上访压力迫使有关部门支持按其各自意愿结算,致使事件越来越复杂。
    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后认为,由于农民工人员情况不明,牵扯到几个省市的人员;工资等费用还在激烈的结算纠纷中,若直接介入协调结算,或责令工区(已确认具有法人主体资格)都农民工直接发放工资,不但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可能还会激化矛盾。会议决定将矛盾分类,各个突破,依据职责依法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确定解决方案后,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十二标项目部、桥梁一工区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使其明白了违法分包的严重后果和自身负有的不可推卸的工资发放监管责任,使其同意对将几方共同认可的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数额在进行认真核对后予以兑付,对有异议的各自拿出原始出工记录,经核对无误、莫某签字确认后工区立即兑付给工人。当农民工得知工资已有着落后无理由再度起冲突,情绪得以缓和,冲突暂缓。
    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程参与、长达半个月的仔细核对后,桥梁一工区制作出了工资支付表,29名农民工于8月26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了被拖欠的共计12.6655万元的工资;而莫某与一工区的经济纠纷也已进入司法程序进行解决。至此,一场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