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9月14日讯(王绪斌、王华斌、李茂康 ): 9月12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吴静、黄国聘二人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11年9月10日晚上20时55分,香口乡董家坪村吴静驾驶鄂C49593号小型汽车行至郧西城区烈士亭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抽血检验,吴静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实属饮酒驾驶。
同日晚21时05分,郧西县城关镇上北隅村黄国聘驾驶鄂C97649号小型汽车行至郧西城区烈士亭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抽血检验,黄国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5mg/100ml,实属饮酒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