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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受罚不改 江湖郎中被判刑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9月16日7:12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 9月15日讯(陈双):河南人张某不具备行医资格,却在十堰开展诊疗活动,被卫生部门两次查处仍不悔改。日前,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5万元。
    今年4月,十堰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在打击非法行医时,发现一张“老面孔”。此人姓张,河南人,自2009年以来,张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租用朝阳北路一民房从事医疗活动,并先后于2009年6月23日、2010年1月15日被市卫生局行政处罚过两次。
再次查处张某时,张某正在其租住处为患者胡某准备输液配药。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并扣押了张某的药品、器械若干。张某因涉嫌非法行医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茅箭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从事医疗活动,且先后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一审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