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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变质柿饼超市拒不履责 工商先行赔付立案查处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1月17日8:12 文章编辑:胜蓝
    十堰网1月17日讯(张红兵):购买的盒装柿饼回家打开时发现霉变,要求超市退货,但超市却说没有问题要是吃了身体有异常再解决,你说可气不。近日,郧西县工商局就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投诉,工商部门先行对消费者进行了赔付,并对该超市依法立案进行了查处。
    1月5日,消费者吴某在该县城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盒价值6.4元柿饼,回家打开后发现柿饼长霉了不能食用,就多次找到超市要求退换,但超市却说那是柿霜让他们放心吃,如果吃后身体要有异常到医院检查后,超市再解决。超市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让消费者难以理解和接受,12日,就向该  县工商局进行了投诉,要求解决。
    该县工商局受理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该超市进行调查,经过与同类产品比较,确认不是柿霜而是变质发霉,工商部门当即按照食品购假先赔的规定,实行先行赔付,赔付消费者吴某购柿饼款6.4元,该局消保分局已依法对该超市经销变质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