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1 9日讯(汪镇文):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鄂环发【2012】50号公布的年度省级生态村中,县河镇县河村(原示范场村)、大路沟村榜上有名,被授予“生态村”光荣称号。
近年来,县河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中国绿谷,打造生态大县”奋斗目标,以“人居为本、生态为先、和谐为主”的理念,把生态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打造“生态乡镇”。
在全镇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经全镇与各村的共同努力,县河村(原示范场村)、大路沟村由于生态环境良好,村容整洁,村民环保意识强,人、畜、粪综合利用率、村庄绿化率等均符合省级生态村考核指标,率先成为省级生态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