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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运用审计成果推进林业生态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8日9:14 文章编辑:袁帅
    十堰网 12月18日讯(罗德武):房县县委、县政府针对该县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出台一个政府会议纪要、颁布两个管理办法、修订五项管理制度,促使全面加强该县林业资金及项目管理。通过审计,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起到“审计一个项目,规范一个行业,完善一批制度”的作用。
    出台一个会议纪要:该县县政府针对财政预算经费不足而导致基层林业站场严禁挪用林业专项资金的情况,出台了《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林业生态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会议纪要》, 纪要决定从2012年起,将县林业局所辖站(场)干部职工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增加100万元,用于林业基层站(场)经费不足,严禁挪用林业专项资金。
    颁布两个管理办法:一是县政府针对退耕还林政策执行中出现的不规范情况,出台了《房县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整改实施方案》,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国家工作人员、大户、私营业主、企事业单位、村集体进行清查,决定自2012年起,停止对国家工作人员、大户、私营业主、企事业单位、村集体承包集体土地进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发放,将未执行到期的退耕还林面积分配给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农户。通过集中清理和整改,使房县退耕还林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确保退耕还林工程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出台了《房县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重点对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设定了刚性管理措施,综合运用“联合监管”、 “制度监管”、 “平台监管”、 “实地监管”、 “阳光监管”、 “综合监管”六种手段,对财政资金进行“立体化”监管。
    完善制订五项制度: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建设,力求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该县项目主管部门修改完善《房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房县林业财务管理制度》、《房县林业重点工程林木种苗供应办法》、《房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执法五年培训计划》和《房县林木种苗“三证一签”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建设项目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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