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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三项措施保障土地招标在廉政阳光下运行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3月15日10:21 文章编辑:胜蓝
    十堰网3月 15日讯(刘文婕):近日,房县纪委将土地招标为源头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土地招标活动,让土地招标工作逐步走进“阳光地带”,避免暗箱操作,有效地防止了土地出让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有形市场的监督管理,房县纪委协调监督管理。县内土地招标出让交易信息统一由县招投标中心发布,县纪委监察局出面协调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一副土地招标投标监督网,县监察局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全面执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县纪委制定了与之配套出台监管制度使监督有章可循。
    全面参与监督过程。在城区内招投标一般原则下由县纪委、监察局派专人全程参与土地招投标各个环节,侧重对领导干部的行为和招标投标监管人员、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有异议的环节积极参与协调处理,现场全程监督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在局机关、县国土局均设立投诉电话、信访举报箱。针对土地招标存在的不正常行为,坚决按照规定纠正查处;针对在土地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严查重处。对于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配合当前“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使权力和权利同在阳光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