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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3月23日9:31 文章编辑:胜蓝
    十堰网3月23日讯(陈颖、冯杰):近日,在竹山县一企业打工的李某见到笔者无不激动地说:“原先在企业打工没签合同老觉的没底,签订劳动合同后,我悬着的心总算平静了,你说万一发生什么事没合同怎么办呢?”
    据悉,2月份以来,竹山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立足“四项举措”全面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以建筑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微型企业为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贯彻落实。
    强化政策宣传力度。结合“春风行动”、“六五普法”,深入就业服务机构、工业园区大量招用农民工的企业、居民服务相对集中的街道等,重点宣传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宣传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劳资双方依法签约、履行义务的劳动法律意识。
    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积极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对大量招用农民工的行业和企业推广使用符合本地实际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主动深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数量比较大的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和岗位特点,帮助和指导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突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商定,保证了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加强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劳动监察大队结合业已开展的劳动保障年检和日常巡查活动,对企业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行为采取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项监察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强化企业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将全面推进职工名册作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的职工名册,并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实现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  
    截止目前,全县已累计开展劳动普法宣传10余次,开展送法进基层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千余人,较好的普及了劳动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15次,审核集体专项合同51份,受理群众举办投诉案件11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200份,其中农民工合同823份,全县51家规模企业落实了用工备案制度,“春暖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也位推动全县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