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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城乡低保管理明确包村干部责任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3月28日8:20 文章编辑:胜蓝
    十堰网3月28日讯(谭福军):近日,竹溪县为组织和实施好“全省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全面推行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组织各乡镇与包村(社区)脱产干部签订了城乡低保工作责任书。责任书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包村(社区)脱产干部要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坚持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如实到城乡低保户手中。工作中包村(社区)脱产干部要切实做到:
    确保“三覆盖”。一是对所在村入户核实覆盖到所有城乡低保对象。二是低保固定公示栏覆盖所在村(社区),并对在享受的对象全面公示。三是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覆盖所在村(社区)。
    做到“三统一”。一是统一制定入户调查表(民政局提供)。对城乡低保家庭开展收入核查,对核查结果实行调查人、被调查人、见证人三方签字认可。二是统一公示内容。将救助政策、程序,救助对象住址、保障人口、保障标准,县、乡监督电话等内容全部予以公示。三是统一规范民主评议记录格式 (县民政局提供,统一印制民主评议记录本。以县为单位,统一印制民主评议记录本发入到村(社区)。
    恪守“三必须”。一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申请审批,必须全程参与,村、乡镇联审联批。二是 “三覆盖、三统一”工作程序后,城乡低保的各项数据、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三是必须注重实效,不能走过场。要通过今年活动年的开展,坚决纠正和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切实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成果。
    在工作中,因工作组织不到位、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公务员职责,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责任书的签订将进一步明确包村干部的具体责任,形成了包村(社区)脱产干部与民政所及村干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城乡低保工作达到公开、公正、透明、有序、群众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