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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匽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3月29日8:15 文章编辑:胜蓝
张歌莺、刘文全参加表彰大会并领取双拥模范城牌匾
曹芳明作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代表受到省领导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
    十堰网3月2 9日讯(孙章华 周斌):3月27日,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武汉市洪山礼堂隆重召开。会前,省委书记李鸿忠亲切会见与会代表,向大家表示诚挚问候并合影留念。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张昌尔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命名“双拥模范城(县)”的决定》和《关于表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我市第七次被授予“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副市长张歌莺,十堰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刘文全代表十堰市参加表彰大会并领取双拥模范城牌匾。市民政局局长曹芳明作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代表,解放军某部政治处副主任李唐林作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并受到省委书记李鸿忠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市双拥办副主任孙章华参加表彰大会。
    丹江口市、郧县、竹山县、竹溪县同时被授予“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等9个单位被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委副秘书长杨斐然,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曹芳明,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先锋,竹山县县委书记佘立柱,茅箭区区长赵哲,市军休所所长谢家平,郧县民政局副局长贺兴权,郧西县民政局优抚股股长王绍东,武当山特区民政局副局长姜培荣,十堰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徐韶永等13名同志被授予“拥军优属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武警十堰市支队被授予“拥政爱民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解放军某部政治处副主任李唐林、武警十堰市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贾林栋、武警某部教导员吴有田等3名同志被授予“拥政爱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我市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近年来,双拥创建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双拥部门的支持下,按照“打牢基础、巩固提高、与时俱进、再创佳绩”的工作思路和“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政策落实、关系融洽”的总要求,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进,实现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的目标。先后于1992年、1994年、1997年、2001年、2003年、2007年6次获得省双拥模范城称号,于1994年、1997年、2001年、2003年、2007年、2012年6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