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正文
竹山县法院建议规范林业行政行为受欢迎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3月5日8:28 文章编辑:胜蓝
    十堰网3月5日讯(刘先超、陈 琳):2月29日上午,竹山县法院副院长郭声华带领刑事审判法官到县林业局,对该局涉及林木采伐方面的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该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一些涉及林木犯罪的案件的罪犯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除了其自身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外,林木采伐管理部门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为了促使林业部门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中的管理工作,该院建议县林业局加强林业站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林木采伐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做到所采伐的林木与“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的时间、地点和数量一致,杜绝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采伐人走上犯罪道路,破坏森林管理秩序和管理制度的现象发生。座谈期间,法官们还就诉讼中与林木采伐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为林业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讲座。
     竹山县林业局对法院的这次活动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并虚心接受法院的司法建议。表示将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制定系统的林木采伐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法院表示,将坚持发司法建议与做回访、听反馈、搞“会诊”并重,在发出司法建议后,主动追踪落实情况,了解接受改进情况,做好伸延服务工作,保证司法建议的可接受性和实效性,达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