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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法院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3月7日8:51 文章编辑:胜蓝
    十堰网3月7日讯(郭伦来):竹山法院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大力加强司法宣传调研工作,“一手办案子”、“一手写稿子”蔚然成风,法院工作的美誉度进一步提升。去年,该院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文章495篇,其中国家级86篇,省级122篇,市级114篇,县级173篇,近三年来,连续被市法院、县委和县政法委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单位”。
    好理念、好举措、好成绩更需要“好宣传”。竹山法院准确把握宣传工作重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不断推出一批影响大、效果好的重头稿件。如他们针对法律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的统一的做法,撰写了多篇深度报道,接连被《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十堰日报》、《法庭内外》、《十堰审判》等刊物大幅刊载,为全力推进“学习型、公廉型、效能型、服务型、亲民型、和谐型”法院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政治建院、公信立院、依规治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这一主题,撰写了大批稿件,发表在多家媒体上,树立起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通过对审判管理、诉讼调解、涉诉信访、刑事和解等多项工作的大力宣传,树立起了该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
    人才是做好工作的关键。竹山法院引导青年干警多看多写、多出成果,达到“练心、练脑、练写字”的最佳效果,使他们刚参加工作就能在大报上登稿子、发文章,在比赛中拿大奖、争荣誉,顺利实现了人才队伍上的“青黄相接”。为使广大宣传人员保持长久的工作热情,竹山法院大力加强机制方法的创新,从各审判业务庭、基层各人民法庭及人民陪审员中分别选聘了15名新闻联络员和28名兼职司法宣传员,壮大了宣传队伍;对每个基层法庭、该院每个部门和每名法官的宣传工作业绩,每年一汇总、一排名、一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法官业绩档案;对年内无县级以上调研、宣传文章发表或获奖的,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修订完善了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持续加大考核分值权重,规定凡被省级刊物采用的,给予作者200元稿费的奖励,国家级采用的奖400元;取得省级以上推广成果的,对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执笔者均给予重奖。去年,该院青年法官刘先超因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出色,获得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在青年法官中引起很大反响。
    良好的作风和文风是保持司法宣传工作独特风格与魅力的重要方法途径。竹山法院对司法宣传人员提出了勤奋好学、求精求新、严谨细致、真诚热情,一人当一面、一面一精品、一年一提高“十六字、三个一”的要求。为保持司法宣传人员思想的先进性、敏锐性和开放性,重点抓了日常读书学习活动,在网上开辟理论实践、法院文化、法官沙龙等栏目,并为他们订阅了政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学等10多种报刊杂志,确保做到视域开阔、境界超越,思想超前、思路正确。同时,大力开展“ 走基层、转文风、 改作风” 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司法宣传人员深入审判一线和基层法庭,挖素材、搞调研、树典型,促进了良好作风和文风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