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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启动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3月8日8:28 文章编辑:胜蓝
    十堰网3月8日讯(郭彦):十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为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有关要求,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切实保障产品质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日前全面启动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从十堰市农业局了解到,在全市10个县(市、区)全面启动实施监测。覆盖各县市区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禽产品、生鲜品、蜜蜂、水产品等进行残留物检测,并延生到生产基地、超市、批发市场、养殖场等地,监测数量依照工作方案进行。根据例行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原则,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采取抽样、定性、定量监测,禽禽产品、水产品采取抽样、项目监测、根据判定依据和原则对照。监测方案要求,一是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要接受监测,拒绝抽样的,产品一律按不合格处理,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二是各县市农业行政部门联系,做好抽样时间、地点、品种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建立机制,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对发现有潜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提前发出预警,对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进行追溯查出,对例行监测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将开展监督抽检,强化督办和查出工作。各地开展监测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十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