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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放学被牛弹伤 法院判决牛主人赔偿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4月20日8:12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4月20日讯(特约记者麻玉国、通讯员曹茂玖、张家宁):9岁女童放学回家路过牧场被公牛弹蹄致伤。其父母将牛主人罗某告上法庭,对簿公堂要求赔偿1.6万元。记者昨日从郧西县法院获悉:这起牛弹蹄致九龄童受伤案圆满得到执行,牛主人赔偿受害女童小花(化名)8600元。
    2011年10月17日,该县香口乡八亩地村小花放学回家路过牧场时,被同村罗某放养的公牛弹蹄致右腿骨折,后小花住院花费近4000元,小花出院后,因赔偿与牛主人罗某发生争执,小花父母将牛主人罗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动物饲养人饲养的动物致人伤害的,动物的主人即动物饲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罗某散放的公牛致小花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牛主人罗某赔偿受害者小花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