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18日讯(汤 波): “实行低保公开评议,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我们每个低保申请户,不管结果怎样,我都服。”昨日,竹溪县新洲乡观音堂村农村低保公开评议现场,低保申请户张老汉动情地说。
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核查和公开公示工作,是体现为民解困宗旨、树立民政形象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低保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来,新洲乡乡结合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和公开公示这一契机,大力推行“阳光低保”,有力保障了贫困群众的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为实现“阳光低保”,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该乡推行“群众评议、张贴公示、部门核查”等三项制度。新申报的低保对象首先接受村委会、群众代表和农村低保评议小组的评议,再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纳入低保。同时,对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核查,实行核查签字负责制,及时消除外迁等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