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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社会老年人及农村“空巢”老人管理实施办法被转发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2日7:12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5月22日讯(罗立政):5月21日,笔者从湖北省老龄办获悉:《竹溪县社会老年人及农村“空巢”老年人管理实施办法》已被该省老龄办《老龄工作简报》第十四期转发至全省各市、州、县老龄办。
    此简报编者按:竹溪县人民政府印发的《竹溪县社会老年人及农村“空巢”老年人管理实施办法》,强化了县、镇政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能职责,明确了老年人享受的优待项目,是尊老敬老助老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和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现转发各地参阅。这是省老办对竹溪老龄工作的肯定,鼓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