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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窑淮原邮政支局长赌桌上玩掉122万公款(图文)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5月8日7:6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5月8日讯(王锐 徐雁初 晁世洋): 为了“炸金花”赌博,年轻的陈某在担任房县邮政局窑淮支局原支局长期间,私吞122万余元都花在赌桌上。4日上午,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某涉嫌贪污罪一案。
     邮政支局长贪污122万
    提到房县邮政局窑淮支局,人们就会想到那些穿着油绿外套,车上挂着装信件大口袋的邮递信使。
    现年35岁的陈某,家住房县门古寺镇四方村2组,中专文化程度。2005年1月经派遣公司派遣到房县邮政局任劳务用工,2009年3月被录用为湖北邮政企业B类合同用工。2009年4月16日,任房县邮政局窑淮支局支局长;2011年10月17日任房县邮政局军店支局支局长。年轻有为的他,可谓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2012年12月12日陈某却因涉嫌贪污罪经检察机关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同月22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2011年11月25日由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0月23日,陈某在任房县邮政局窑淮支局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私自支取储户存款之手段,擅自进入邮政储蓄银行系统,窃取李某、蔡某、李某某、罗某四户存款共计1222962.56元,用于赌博挥霍并潜逃。
    2012年3月28日,陈某被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身为受国有企业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国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贪污钱财都花在赌桌上
    在前天的庭审中,出庭受审的陈某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懊悔不已。他称,自己一直迷恋“炸金花”赌博,动辄上万元、几十万元的输赢,平日工资根本难以支撑日常消费。为了满足赌博需要,他利用自己身为邮政局支局长的职务便利,将手中保管的6个村的村民拆迁补偿款120余万元予以赌博挥霍并最终携款潜逃。至案发追缴赃款36万元,导致90余万元经济损失无法挽回。    
    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0月22日,陈某利用代为保管房县窑淮镇淮水村一组李某邮政储蓄存折和掌控密码的职务便利,将该镇谷竹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应支付给李并存储在房县邮政局窑淮支局的土地征用补偿款私自支取18805.56元非法占有。
    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8月15日,陈某利用代为保管房县窑淮镇淮水村一组李某某邮政储蓄存折和掌控密码的职务便利,将该镇谷竹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应支付给李并存储在房县邮政局窑淮支局的土地征用补偿款私自支取20431元非法占有。
    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8月15日,陈某利用代为保管房县窑淮镇淮水村三组蔡某邮政储蓄存折和掌控密码的职务便利,将该镇谷竹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应支付给蔡并存储在房县邮政局窑淮支局的土地征用补偿款私自支取8306元非法占有。
    2011年5月26日,房县窑淮镇谷竹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因考虑资金安全,安排出纳周某将由陈某保管并掌控密码的所涉及窑淮镇六个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存折收归指挥部保管。同年10月10日,陈某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根据记忆使用窑场村二组罗某存折的印刷号和密码进入本支局邮政储蓄银行系统办理了随机换折加卡业务,后于2011年10月11日至10月23日,持罗户存折及银行卡私自在房县及竹山县境内多家银行ATM机和银行柜台支取现金1175420元,用于赌博及非法占有。10月24日畏罪潜逃至广东省。
    案发后,侦查部门已从陈某及其亲属手中追缴赃款364066.96元。
    在当天庭审中,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房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80余名党员干部和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陈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4起犯罪事实和罪名均供认不讳。庭审从上午8点30分开始,持续了2个小时,法庭最后决定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