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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郧西工商依法为买方维权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6月13日7:12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  6 13日讯(张红兵):近日,郧西县工商局就受理调处了一起在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的消费投诉,依法为消费者追回房屋购买预定金2万元,并调解双方解除购房合同。

201111月,该县城关的吴女士在看到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楼盘宣传材料中,有一商品房户型、结构非常适合自己,在得到确认后,双方商谈好价格后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吴女士交了房屋购买预定金2万元。今年6月,吴女士到在建设的楼盘工地查看时,发现自己约定所购的房屋结构与与宣传材料上不一致,就要求房产公司退还自己交纳的2万元房屋预定金并解除合同,遭到了房地产公司的拒绝,于是就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该县工商部门受理投诉后高度重视,迅速指派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过实地考察和查看图纸材料,确认投诉人投诉的事实真实,工作人员约见开发商指出他们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的违法行为,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要积极配合处理好与买方的纠纷。经过3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达成由开发商退还吴女士房屋购买预定金2万元,并解除购房合同的协议。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