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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叶大乡规定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制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0日6:59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7月10日讯(田富军):近日,笔者在叶大乡纪委了解到,在全省城乡低保公开、公示活动之际,叶大乡党委、政府把城乡低保公开、公示作为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规定了“谁核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和纠正低保核查和评议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关系保和人情保,达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真正使特困群众享受到党的温暖。
    在城乡低保核查启动时,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签定了责任状,明确规定了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并将城乡低保核查公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之一,还规定了“谁核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和乡纪委的抽查检查,叶大乡城乡低保核查公示在公正、公平中进行,做到了保障对象准,保障类别清。全乡13个行政村均按规定的要求将低保核查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进行了公示,未出一例群众举报和越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