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正文
竹溪县泉溪镇村务“两级会审”审出干部清与廉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7月5日8:31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7月5日讯(李耀武 胡远斌): “工程车开进通村公路,压破水管,这修水管的钱该不该由村里付?”大伙刚一落座,塘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灰成汉就抛出两张面额分别是280元和340元的“问题”发票追问道,“雇人修水管的价钱是否合理,也希望村‘两委’干部说明一下。”话音刚落,会场响起一阵议论声。 
  6月28日,笔者在湖北省竹溪县泉溪镇塘坪目击了一场特殊的会议,议题是该镇塘坪村的5张发票报销是否合理,“裁判团”是该镇其他5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镇里的几名干部。这种会议形式在泉溪被称为“村务监督两级会审”——村里的问题解决不了,就拿到镇里。再解决不了,甚至可以拿到县级层面审议。 
  两张发票的经手人、塘坪村村委会副主任周必成解释说:“当时是下大雨,2队村民反映水管破裂,淹没烟地,我立即赶到现场应急处理。280元是人工费,340元是水管更换费用。由于是雨中作业,支付的人工费比较贵。而工程车压破水管问题,村里没法查实。” 
  “水管爆裂淹没了附近的烟地,村干部及时处置是没有错的。”“裁判团”成员、镇干部李善文首先发言,“如果水管是隐管,照理说应该设置警示牌。因没有警示牌,造成工程车随意驶入通村公路,这个事情村‘两委’要吸取教训,要与群众做好沟通。” 
  紧接着,“裁判团”成员纷纷发言,形成的结论是:村干部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村民利益,及时修复破裂水管是值得肯定的。人工费贵些属基本合理,应予报销。关于无法查实的工程车压破水管问题应在发票背面予以说明。 
  村监会主任田华章点点头,表示接受。他又对塘坪村3队1500元的水管安装费用、369元树木治虫打药费用和村征地优惠款等问题提出质询。 
  质问、解释、建议,会场气氛十分热烈。有人说:“都是一些小钱,花几百块钱的权力还是要给村‘两委’的,要不然他们怎么做事情?”灰成汉反驳道:“票据内容不清,如果村监会不明就里签了字,是要遭人骂的。” 
  随后,这几张发票都由塘坪村党支部书记杨家春、村委会主任田玖章一一作出解释,“裁判团”认真讨论后作出了裁决。 
  上午12时,“两级会审”在宣读完4份《会审意见书》后结束。拿着薄薄的《意见书》,杨家春和田玖章都坦言,觉得沉甸甸的。 
  杨家春的教训比较深切。在全村369元树木治虫打药费用的发票上,为了计算方便,他标上了“7.38工,每工50元”的说明。而实际上,当时用了5工,按每工60元支付,另付了69元的药费。为此,这张发票受到了村民对用工量的质疑。他解释道:“现在50元一工是不够的。” “裁判团”认为,60元一工确实符合实际情况,因此《会审意见书》也裁定予以报销。杨家春深有感触地说:“在财务问题上是不能打‘马虎眼’的,今天图个小方便,明天就可能出现大问题,村监会的民主监督和县里推行的两级会审制度让我认识到,不但要廉洁自律,更要防患未然啊。”  
  会场内,村监会主任们围绕着发票在讨论;会场外,泉溪镇纪委的干部们忙不迭地做着笔记。对他们来说,这次会审是加强村级组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又一次生动实践,能够为今后修订完善基层民主监督制度提供宝贵的经验。 
  泉溪镇党委副纪委书记张威告诉笔者:“两级会审制度解决了对村务的有效监督和有序监督问题,尤其是对一些‘问题’发票的镇村两级集中审议,不但堵住了腐败的漏洞,也从另一方面提高了基层组织的威望。” 
  据悉,从2011年至今,泉溪镇共组织实施村务会审138次,其中两级会审26次,拒付不合理开支121万元。同时,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同比下降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