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1 3日讯(李发青):近日,郧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结为了深入实施《郧县“六五”普法规划》,加快法治郧县建设步伐,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县工作实际,在征求各乡镇各部门意见建议并经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之后制定了《郧县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同时印发给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考评标准,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将在每年年终对全县的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和“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法治创建考评标准包括依法行政、经济法治建设、政治法法治建设、文化法治建设、社会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平时工作等方面。检查考评的主要方法包括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然后综合评定,进行打分。并严格奖惩兑现,得分在95以上的单位为优胜单位,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以上单位可在年终按照《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法治郧县建设纲要》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将根据该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督办,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在当年不享受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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