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月21讯:在近日闭幕的竹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竹山县法院院长刘智所做的工作报告显示,该院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4582件,审执结4571件。据悉,该院去年受案数首次突破4000件,与上年相比上升41.2%。
去年,竹山法院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以良好的审判业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在审执结的4571件中,刑事案件161件,民商事案件3395件,行政诉讼案件14件,非诉行政案件486件,民商事执行案件515件。工作中,该院立足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实施“和谐案”工程,依法开展案件调解、诉调对接和非诉矛盾化解工作,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始终把审判质量作为生命线,大力实施“铁案”工程和“精品案”工程,扎实开展“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着力提升审判质量、办案效率、审判效果和司法公信力。在案件大幅上升的同时,案件上诉、改判发还率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8.6%和83.3%,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8%,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8.51%,全年累计为企业、公民、组织挽回损失5947.5万元,执行社会抚养费323万元。全市法院系统综合目标、审判绩效考核均名列前茅,被市法院推荐申报为“全省先进法院”。
在执法办案中,该院把服从和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参与水电开发、移民搬迁、谷竹高速等重大工程建设,依法审理和执行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案件,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等社会管理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同时,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亲民型法院建设,大力实施“惠民工程”,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司法救助和立案信访等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了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幸福指数,全年接待群众4500多人(次),为特困弱势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9.6万元,新收新结案件实现零信访。(刘先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