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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门古寺镇“七强化”防患于未“燃”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3年3月21日7:7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 3月21日讯(樊行波  任娟  贾学华):房县门古寺镇党委政府针对持续晴朗、天干物燥、气温升高的实际,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七项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该镇在森林防火中: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调整应急扑火队成员,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防火小组正副组长,并编入镇应急扑火队,镇党委委员每人负责两个村的森林防火。每个村成立一个防火专班,负责森林防火的宣传、组织、督办、扑救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发动。日前镇政府召开了防火专题会,各村利用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现已悬挂过街横幅10幅、刷写标语300幅、发放《戒严令》5000份,使防火深入人心。同时,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1台,所有中小学校上防火课,并要求学生回家后给父母传授;三是强化监管监护。对留守孤寡老人、放牧人员、儿童等特殊人群实行人盯人看管,与痴呆傻人员签订监护合同,严防特殊人群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四是强化巡查督办。镇成立二个森林火灾巡查小组,与各村防火专班一起展开巡查,制止烧地边、烧火粪等野外用火行为,不准带火种进山;五是强化带班值班。实行一名镇领导、一名办公室人员、一名林业干部3人1组24小时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六是强化后勤保障。镇财政划拨专款购置防火装备和器具,并对村级防火工作解决一定的经费;七是强化作风追究。防火期间全体镇干部一律不放假,全部入村指导防火,或者在镇防火值班,对旷工不到岗等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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