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17讯(余辉):近日,竹溪县为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切实推进林业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建设,县林业局制定了《林业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对全县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工作的的措施和办法。
建立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明确信息工作主管领导、科室和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报送内容、任务、要求和报送方式等,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信息管理。
明确报送重要信息的时间要求。凡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灾情、疫情、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重大事件,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事发后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送县林业局办公室,特大事件在2小时内上报,坚决防止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现象的发生。
对信息质量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报送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完整新、特色新、实用性的特点。必须能够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应当有新意,力求有一定的深度。
强化奖励机制。将信息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信息任务没有完成的单位和科室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信息员不能评年度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