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0月28日 讯:为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近日,竹溪县印发《竹溪县落实〈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实施细则》,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据悉,此次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竹溪县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及不同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将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分为6个类型,即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与人文景观生态保护红线区。同时,依据县域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保护需求,结合全县和各乡镇(场)经济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等,竹溪县将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包括自然景观、自然景区)、地质公园、重要水库水利枢纽6个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
竹溪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16年年底,形成《竹溪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制定工作,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逐步形成具有竹溪特色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形成后,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将依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控,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是竹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县政府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协调性、分区分类、可操作性、相对稳定的原则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通过科学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逐步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汪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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