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11日讯:近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醉驾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现郧西县地方税务局工作,在职公务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2016年7月21日21时许,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鄂C1SZ23号小型汽车,沿郧西城区七夕大道自西往东方向行驶,行至郧西县城关镇七夕大道滨河湾(时空隧道)前路段处时,被郧西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金本红、民警程良亮在路检路查时查获。经现场对宋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44mg/100ml,属醉酒驾驶。因宋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立即将其带至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提取,7月25日,我队聘请湖北医药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成份及含量进行鉴定,7月29日从宋某某的血液中检测出“酒精”成份,含量161mg/100ml,仍属醉酒驾驶。8月5日,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郧西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目前,案件在审。
(程良亮李茂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