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月18日讯:根据十堰市林业局十林[2016]118号文件《十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长康宝成为组长、教导员夏波为副组长、各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组的安排,自2016年9月2日开始,我局全体执法人员,对全县范围内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统一清查并予以严厉打击。
自2016年9月开始至12月底,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共办理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案件13起,结案13起,处罚12人,其中滥伐林木案2起,盗伐林木案1起,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案3起,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1案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2起,无证运输木材案1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1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1起,信访案件1起。没收野生动物死体及其制品64件,木炭1000斤,办理的森林火灾案件中过火面积57亩,滥伐、盗伐林木案件涉及木材材积2.12立方米,非法收购滥伐的木材材积1.4立方米,非法占用林地1032平方米。我局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的同时,各办案单位深入辖区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知识,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向上级业务部门、当地媒体积极投稿,扩大正能量宣传氛围,营造了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有力地遏制了林区涉林违法犯罪势头,有效的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刘琦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