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月20日讯:近日,郧西县森林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件。违法行为人郭某(男,54岁)被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经查,郭某于2016年3月至10月期间,在郧西县马安镇非法收购野生动物麂子、野猪、猪獾等,藏于家中冻库伺机贩卖牟利。2016年10月1日,郭某将其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死体)麂子4只、野猪3头、猪獾1只及零散部位以6400元的价格贩卖给陕西省安康市夏某,夏某欲将非法所得的野生动物运往安康时,被我局民警在县羊尾镇查获(夏某已另案处理)。通过此项线索摸排,我局民警又在郭某家中搜出野生动物(死体)3只,其中麂子1只,野猪1头,猪獾1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郧西县森林公安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