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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泉溪“村民说事室”成为百姓诉求平台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3日6:50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2月23日讯(李耀武 胡远斌) : 2016年以来,湖北省竹溪县泉溪镇以创建平安泉溪为目标,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在全镇各行政村建立“村民说事室”,由3—5名懂法律、懂政策、觉悟高、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民的离退休干部、农村党员组成。建立诉求登记、传递、处置、回访、承诺和汇报等制度。由村干部每月逢3(13、23)日、逢6(16、26)日、逢9(19、29)日,按照“说事—理事—办事—公示—回访”的工作流程,集中听取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稳定的工作职责。    
    “村民说事室”从运作以来,该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这一平台上“唱主角”,“村民说事室”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人有地方找”,成为接受群众诉求的好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平台、宣传法律法规的好课堂、维护社会稳定的好阵地。
创新运作模式,切实解决“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有难无人帮、有困无人解”的诉求渠道问题。
  该镇在村一级把纠纷调解室、信访接待室整合改造成“村民说事室”,作为全镇12行政办事中心向村组延伸的办事场所。主要是通过这一平台,让群众把心中的“郁闷”说出来,把邻里间的“小疙瘩”摆出来,把脑瓜里的“好点子”亮出来,逐步走上一条由不满到认同、躁动到心平、分歧到和解的转变之路。“村民说事室”既具备为民办事的功能,又赋予了为民作主的内涵。村民“说事”以干部面对面与群众交谈心语、交换意见、交流感情的方式进行,说事的范围主要包括:(1)对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处理;(2)对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求提供帮助;(3)对本村经济发展、公共事务管理和公益事业办理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4)提供必要的法律和政策咨询;(5)涉及民生的其他问题。为确保“村民说事室”有序运转,该镇探索出一整套“问事”、“说事”、“议事”、“办事”的运行模式。
  干部主动问事。从各村懂法律、懂政策、觉悟高、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民的离退休干部和农村干部党员中挑选人员,组建说事主持人队伍。每个月由村干部带领他们走访一批农户、召开一次意见征询会、排查一次纠纷和隐患,及时准确掌握民情民意,为研究处理苗头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打下基础。
  村民集中说事。明确规定每月的3日、6日、9日为村民“集中说事日”,由村两委成员或说事主持人在本村“村民说事室”接待群众说事。村民在“集中说事日”以外反映问题,由说事室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待,方便群众说事。对群众诉求及时进行归纳分类,分清哪些问题比较简单,可以立即办理;哪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分步实施;哪些是村里能办的,哪些是需要上级办理的,逐一归类登记,逐级上报。
  村组集体议事。对“说事”环节上反映的问题,属于村组办理的,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商议解决办法,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把劣势毫不保留地亮给群众,把家底清清楚楚地告诉群众,让群众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全程的参与权、实在的决策权和有力的监督权,以此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督促限期办事。对议定的事项和村民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村“两委”组织讨论,研究解决对策。对能办理的问题明确责任人,立即着手办理,特别是一些矛盾纠纷需要现场调处的,立即组织人员到场协调解决;对比较复杂的问题,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确保办事效率和效果。
  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限时办结、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的责任推动问题。“村民说事”是新形势下强化“三农”管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配合。泉溪镇为此制定实施了一揽子制度机制,确保“村民说事”取得实效。主要体现在“六有”、“四法”、 “两公榜”、“一访评”上:
   “六有”载体制度。规定“村民说事室”一是要有单独的活动场所,不与其他机构共用,实现专房专用;二是要有明确的主题和目标,说事室内墙壁统一印有“握手言和”主题词,提出了“乡里乡亲,差不多就算了”的说事目标;三是要有具体的工作规程和内容,规范干部按章办事;四是要有干部值班表和值班电话,方便群众与干部及时沟通,快速反映问题;五是要有工作台账,做到反映的问题有据可查;六是要有桌椅和茶水,方便说事,为说事提供服务。
   “四法”办事制度。采取四个方法推动解决“村民说事”反映的问题:一是限时办结,对群众反映能够当场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对能够办理但一时办结不了的,开具限时办结书,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复杂或需要经过上级部门才能办结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二是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能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人,确保不推诿扯皮,不转交矛盾。三是上下联动,凡本村解决不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镇365行政办事中心报告,由镇365行政办事中心协调办理。四是整体配合,镇365行政办事中心定期召开联席会,整合力量,协调关系,集中攻坚,化解矛盾问题。
  “两公榜”制度。事项办理前,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向村民公示反映的事项和办理责任人;事项办理后,再一次公示办理的结果。
  “一访评”制度。每季度末,由镇组织对“村民说事”办理结果进行一次回访,抽查部分群众听取对所办事项的意见,了解有无新的建议和要求,同时组织对办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促使各村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说事、议事和办事效率。
  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实现“矛盾不出村、问题不上交、办事不推诿”的矛盾化解目标。
  “村民说事”通过面对面“说事”、点对点“议事”、实打实“办事”,让群众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想办的事说出来,矛盾隔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民事管理前置、维稳关口前移,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推动了该镇和谐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将“村民说事室”搭建成群众信访诉求的“收集站”。 说事室不仅让群众说难事、愁事,也让群众直接表达好的建议、好的想法,使“说事室”成了群众反映问题、意见的“收集站”,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该镇塘坪村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因村民对修建“通户路”意见不一,导致工作停滞不前,村民周必成来到村民说事室,就“通户路”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每修1米路,农户自愿捐钱10 元,这样既能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发挥了村民直接参与修路的积极性。他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村民理事会和广大村民的一致同意,较好地解决了新农村建设“上头热、下面冷”的问题。
  将“村民说事室”搭建成农村社会矛盾的“缓冲带”。过去泉溪镇对农村矛盾纠纷一般是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调解,工作有时较滞后被动。实行“村民说事”后,基本做到了随时排查调解,大量的小问题、小诉求在没有发展到纠纷前就被“说事室”排查处理或转办,真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2016年,全镇有95%以上的矛盾或纠纷被这条“缓冲带”挡在了村组一级。
  将“村民说事室”搭建成化解信访矛盾的“安全阀”。未实施“说事”制度之前,该镇许多农民觉得在农村“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有气无处消”,因此经常因宅基地、民生保障、干部作风、计划生育等问题到县委、县政府缠访。建立“说事室”后,接待人员实行“三个一”,即一杯水、一把椅子、一句暖心话,首先将说事群众的情绪稳定住,让群众畅所欲言,把怨气尽情发泄出来,让群众感觉到他们的事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办,并想方设法及时把群众的“事”办好,大大减少了群众上访数量。
   将“村民说事室”搭建成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该镇通过“村民说事”把群众和干部置于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建立起一种互相交流、互相沟通的机制,拉近了距离,加深了了解,消除了隔阂,化解了纠纷,增进了感情。用群众的话来说:“我们与干部说心里话的机会多了;干部和我们争争吵吵的时候少了;实实在在地干事,为我们解决问题的干部多了;工作指手划脚,问题推来推去的少了”。定期“说事”,改变了过去少数干部对群众了解不够、关心不够、投入感情不够的问题,真正使广大乡镇干部、村干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
  “村民说事室”建立以来,累计接待群众80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20多余起,收集意见建议500余条,为110多户重病居民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10万余元;为27户困难居民争取临时救助,救助金额1.5万元;为5户困难家庭子女申报“金秋助学”金50000元;帮助66户新增困难居民解决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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