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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客车受重罚并行政拘留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7年2月9日11:18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2月9日讯 :2月7日,经郧西县公安局批准,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人陈某(男,51岁,城关镇人)被处以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7年2月3日21时许,陈某无证驾驶“吉利”牌鄂C4H679号小型普通客车,从郧西县卓越天河国际大酒店往江岸路“博升家园” 家属院方向行驶,行至郧西县城关镇滨河路(滨河湾小区)路段处时,因涉嫌饮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郧西县交警大队党总支副书记、教导员方朝林带领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吴洪波,协警吴刚、周宇等人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79mg/100mI,其行为构成了饮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当场扣留了其车辆,陈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月 7日下午,违法行为人陈新来已被执行行政拘留。(朝林 洪波  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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