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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一男子饮酒后无证驾驶货车受重罚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2日10:12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3月22日:近日,经郧西县公安局批准,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饮酒后无证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的违法行为人刘某(男,53岁,城关镇人)被处以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6年3月24日21时许,刘某持E证驾驶一辆鄂C4F807号灰色“俊风”牌轻型普通货车,从郧西县城关镇乾兴寺村往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方向行驶,行至城区黄山公园门前路段处时,因涉嫌饮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郧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吴洪波带领协警吴刚、周宇等人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39mg/100mI,其行为已构成了饮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当场扣留了其车辆,刘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17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吴洪波 李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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