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25日讯(赵俊峰 吴永双): 房县门古寺镇为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健全长效机制,8月23日,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元涛任第一组长,镇长张俊任组长,强化主体责任,并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
门古寺镇坚持生态优化、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以统筹河流管理保护规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河流水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为主要任务,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职责相结合,将全镇河流全部纳入管理范围,落实主体责任,上下齐抓共管,为门古河流生态永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门古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使境内河流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