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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水务局禁渔期向非法捕捞亮剑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5日9:55 文章编辑:袁野
    十堰网6月25日讯(赵佳):目前,正值长江流域禁渔期,是鱼类繁殖、生长的季节,非法捕捞也处于易发、高发期。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近日,竹溪县水务局组织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局、竹溪河水库、水产股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连日来,针对非法捕捞者昼伏夜出和游击作业现象,专项行动小组每天从晚上19时巡查至凌晨,通过地毯式巡查,分别在水坪、新洲等地查处了多起非法电捕鱼案。在6月20日的行动中,专项执法行动小组在新洲河段发现1起违法电捕鱼案件,涉案人冯某利用电鱼设备非法捕获鱼类达546尾,100余公斤,数量之大触目惊心。该局执法人员遂将该涉案人控制,现场查获电鱼器1台,电竹杆2根,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冯某因在禁渔期内利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移交竹溪警方依法处理。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兵分三路,采取水陆并进、迂回灵活方式,对辖区内大、中河道进行了全方位、多场次、高密度的拉网式巡查,并通过群众举报的线索,共组织专项巡查15辆次,出动检查人员60多人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余起,并收缴、销毁一批非法捕捞工具。
   据悉,下一步水政执法部门将继续保持严打力度,对电力捕鱼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非法电鱼不抬头、不成势。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政执法部门在此警示,2018年长江禁渔期从3月1日0点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任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手段非法捕捞,损害渔业资源或污染水资源的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为此,切莫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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