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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组织收听收看全市路长制建设督办视频会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7日8:43 文章编辑:袁野
     十堰网8月27日讯:8月24日上午,十堰市市政府召开 “路长制”建设督办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市“路长制”建设推进及生命防护工程验收工作。   
    郧西县人民政府组织交管委成员单位在电信局6楼视频会议室收听收看。
    会上,郧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秦汉明代表郧西县政府在郧西分会场就我县“路长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秦汉明同志在交流发言说,今年7月,郧西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函[2018]33号)文件,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督办和大力支持下,出台了《郧西县全面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县、乡、村”推行三级“路长制”网格化工作建设的指导思想、管理体系、职责任务、基础保障等要求,并按要求在全县稳步推进。在“大交管”机制框架内,进一步明确农村道路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创新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切实打牢农村道路“最后一公里”的安全监管,有效破解我县农村道路监管难题。一是介绍郧西推行农村“大交管”工作的基本情况。郧西地处鄂西北边陲,北依秦岭,南临汉江,素有“秦之咽喉,楚之门户”之称,版图面积3509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场区),281个村(社区),总人口51万。全县可通车道路1179条4929公里,其中:国道1条104公里,省道6条314公里,县道6条191公里,乡道74条553公里,村道1092条3766公里。农村公路山高路险、弯急坡陡、临水临崖,险段多、线路长,交通安全管理存在诸多盲区,曾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区。去年7月18日,郧西在上关片区事故高发区——上津、店子、关防、湖北口、景阳“五乡镇”部署开展农村道路“路长制”建设探索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县18个乡镇(场、区)281个行政村均明确了由各行政村负责人担任“路长”模式,实行了“乡镇交管办+交警中队+派出所+交农村劝导站劝导员+路长”的“大交管”工作机制,并实行了“管段民警”+“农村劝导员”+“路长”挂牌管理,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二是介绍郧西全面推进三级“路长制”的方式方法。7月初,郧西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全面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原则,将“路长制”与“大交管”、“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同等纳入日程推进。建立完善“路长制”专责化、本土化、公益化管理,积极建立“路长制”选拨、聘用、培训、考核、管理、监督机制,经过测算,郧西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所需经费共计333.4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保障263.47万元,差额资金70万元由县农村公路局从农村公路管养经费中通过以养代补的形式予以承担。每年根据乡级“路长”实际编制36人、村级“路长”实际编制281人核定经费保障,并为路长工作站开通互联网,以保障“路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行,争取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工作早日落细落实落地。三是介绍郧西推行“路长制”落实“七有”目标。郧西积极探索县、乡、村道路三级“路长制”,推行县级路长统筹全局,每名乡级路长巡查、督办6至7名村级路长适时开展路巡路查、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基础信息收集等工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管理新模式,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实现农村交通违法“有人劝”、农村道路“有人巡”、农村道路恶劣天气“有人守”、农村交通安全“有人宣”、农村交通安全“有人宣”、农村道路隐患“有人查”、农村交管基础台帐“有人建”、农村道路突发事件及时“有人报”等“七有”目标。(李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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