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9月11日讯:近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政府办公室于7月初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函〔2018〕33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制定了全县“路长制”工作方案,目前正全力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招聘、遴选工作。
据悉,该县“路长”建设总预算经费333.47万元(四个用于):
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是用于路长制工作推进费用50.3万元。设置县乡村三级路长公示牌、乡村级路长6类工作基础台账档案印制费、乡村级路长教育培训费)共50.3万元。二是用于两级路长装备费用129.6万元。解决两级“路长”服装、执法记录仪、照像机等装备以及个人人身意外险、保险经费等全年共129.6万元。三是用于36名“乡级路长”工资86万元。解决36名“乡级路长”工资,按人均2.4万元/年预算,全年共86万元,由乡镇交管办负责考核兑现到人。四是用于281名“村级路长”工资67.44万元。解决281名“村级路长”工资,其按人均0.24万元/年,全年共67.44万元,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中通过以养代补予以承担列支,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年终考核兑现到人。
据郧西交警大队负责人余吉军介绍,我县乡、村两级路长招聘、遴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于2018年11月底以前正式上岗履职。针对早中晚高峰、恶劣天气、重大活动、农村红白喜事及节假日期间,乡镇“交管办”、乡镇交警队(派出所)、交警中队、路长必须践行“四必工作法”,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破解农村道路管理难题。(李茂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