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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红塔镇财政所对长年抛荒耕地不再补贴。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9年7月4日7:28 文章编辑:袁野

    十堰网74日讯(谢登林、易显珠)房县红塔镇财政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保障农民利益,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提高补贴效能,在补贴发放工作中采取“三举措”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发放。对长年抛荒地、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搞好政策宣传。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公开信,设置宣传栏、村组咨询台,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召开群众代表会、发布微信公众号,结合精准扶贫五大活动、户户走到开展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对特殊群体采取上门一对一讲解,耐心做好宣传。做到全镇27个村宣传全覆盖,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认真核查补贴面积。在补贴面积界定上,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范补贴发放程序,及时兑现资金。县财政局按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内容,会同农商行,按照省厅时间要求,将补贴资金通过 “一本通”办法兑付给农户。农商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手续时,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一本通,随时到就近农商行各营业网点领取补贴资金。

    据悉,该镇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8953.2亩,补贴标准为78.3元/亩,补贴涉及9621户,补贴资金2267040.16元, 补贴资金已陆续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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